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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数据局是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部门管理机构,为副厅级。
一、机构领导
(一)高炽扬
职务:现任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省数据局党组书记、局长。
分工:负责省数据局全面工作。
简历:高炽扬,男,汉族,1974年10月生,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学位,中共党员。
(二)王秀锋
职务:现任省数据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工:协助高炽扬同志做好省数据局日常工作,负责政策规划、数据资源、数字经济、数字科技和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
简历:王秀锋,男,汉族,1984年7月生,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学位,中共党员。
二、机构职能
黑龙江省数据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数据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把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数据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统筹推进数字龙江、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组织落实国家大数据战略。协调推动全省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协调促进智慧城市建设。
(二)协调推进全省数据要素产权、流通、分配、治理等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指导数据要素市场建设,牵头拟订有关地方性法规草案。研究提出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的政策建议,引导全省数据交易场所建设发展。
(三)组织拟订全省有关数字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协调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布局建设。
(四)统筹全省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协调推进数据资源分类分级管理,组织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推动信息资源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
(五)协调推动全省数字经济发展,促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跨领域跨行业数字化转型,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六)协调推进全省数据领域技术、设备等重大科技攻关。
(七)在具体承担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数据标准规范、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等职责中,履行相应数据安全职责,负责拟订相关数据安全政策并组织实施。
(八)承担数据领域合作相关工作。
(九)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机构
黑龙江省数据局设下列正处级内设机构:
(一)综合处。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承办机关党建、人事等有关具体工作。承担数字龙江建设相关工作。承担数据领域合作相关工作。
(二)政策和规划处。承担全省数据基础制度建设工作,拟订数据要素产权、流通、分配、治理等有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拟订数字龙江、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规划。研究提出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的政策建议,引导数据交易场所建设发展。拟订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数据标准规范、数据基础设施建设中的相关数据安全政策并组织实施。
(三)数据资源处。承担推动全省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工作。落实国家大数据战略有关工作。拟订数据资源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协调推进公共数据确权授权,推动信息资源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
(四)数字经济处。组织实施数字经济、数字社会发展规划。研究拟订促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跨领域跨行业数字化转型的政策措施。协调推动全省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协调促进智慧城市建设。
(五)数字科技和基础设施建设处。承担协调推进全省数字基础设施布局建设工作,拟订有关数字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并推动实施。协调推进数据领域技术、设备等重大科技攻关,协同推动数据要素相关学科专业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
四、办公信息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379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51-82620078